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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06-12 10:14:00   来源:
  根据市财政局《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衡财绩[2017]44号文件)文件精神,我室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政策和部署,组织和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印、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涉及党史的相关活动进行协调和管理;承担市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征编全市各个时期的党史资料;负责对全市性重大党史事件组织专题调查;完成中央和省委党史部门下达的党史专题资料征集任务。负责地方党史项目库建设,编纂出版地方党史正本、书刊和党史普及教育读物。负责党史陈列馆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党史网站建设;负责革命遗址的维护工作和《湘潮》发行、学、用,协调衡阳市中共党史学会的有关活动。负责开展地方党史研究工作;负责转化利用党史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党史存史、资政、育人作用。负责全市党史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负责市委党史联络组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老干部参与党史工作,撰写回忆录;负责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016年度我室机关内设3个科室,截止2016年底。我室实有编制11人,其中参公编制11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11人,离退休4人,合同制司机1人。
  (三)2016年重点工作成效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的指导下,市委党史研究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党史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主题,围绕“一本、一事、一馆、一平台”党史工作规划,大力加强党史征集研究、宣传教育、党史联络等工作,着力构建“大党史”格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突破。出版了《中国共产党衡阳历史》二卷;开展了“衡阳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专题调研,形成了《衡阳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经验教训》专题资政报告;撰写了《衡阳特变电工的三次华丽转型》、《南岳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实践与探索》两篇资政文章,分别入选中央和湖南改革开放实录;积极推动衡阳党史陈列馆建设工作;在衡阳日报开展“衡州丰碑”、“长征中的衡阳人”系列党史宣传活动。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我室实际收入 288.33万元,实际发生支出243.67万元,上年结余11.46万元,本年末结余总计31.65万元,预算执行率84.5%。其中基本支出180.67万元,项目支出87.47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4.9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7.96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31.1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8.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5.86万元,公务接待费3.09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较2015年的16.26万元减少7.31万元,降低45%,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有两个:第一,2015年支出4.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2016年无因公出国费用;第二,因公开改革,公车购置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室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室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各项规定编制了《中共衡阳市委党史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系统阐述了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认真配合抓好审计工作,配合市审计局做好对我室原主任周美好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接市财政局,衡财绩[2017]44号文件,我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形成评价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室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较大,项目经费相对较少,我们即将开展的党史陈列馆建设、“衡州丰碑”系列党史宣传活动等项目资金未予保障。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室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建立本室“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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