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07-02 11:27:45 来源: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政策和部署,组织和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印、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涉及党史的相关活动进行协调和管理;承担市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征编全市各个时期的党史资料;负责对全市性重大党史事件组织专题调查;完成中央和省委党史部门下达的党史专题资料征集任务。
3、负责地方党史项目库建设,编纂出版地方党史正本、书刊和党史普及教育读物。
4、负责党史陈列馆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党史网站建设;负责革命遗址的维护工作和《湘潮》发行、学、用,协调中共衡阳党史学会的有关活动。
5、负责开展地方党史研究工作;负责转化利用党史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存史的作用。
6、负责全市党史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7、负责市委党史联络组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老干部参与党史工作,撰写回忆录;负责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
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衡阳市委党史研究室是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室现有在职职工12人,离退休4人,单位共有三个科室,分别为:征研科、联络宣传科和综合科。
二、基本支出情况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358.83万元,较上年增加28.7个百分点,增加80.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1.5个百分点,增加13.3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实际收入358.83万元,较上年增加29.15个百分点,增加80.98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45.51万元,较上年增加15.37个百分点,增加4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8万元,较上年减少20.43个百分点,减少45.49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77.18万元,系保障我室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2018年本室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制定和完善了本室《公务接待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关怀慰问制度》《办公用品、物资购置制度》等制度。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4.4万元,较2017年减少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99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1.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7万元,较2017年降低30.92%,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万元,较2017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费用增加4.3万元,原因是2018年省委党史研究室指定室主任谢虹随省团赴俄罗斯、德国友好访问。2018年度“三公”经费均没有超标。
(四)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为29.0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22万元,增加63.07%。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支出168.3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9.11个百分点,增加了91.50万元。
2、项目支出168.33万元,是我室为完成党史正本撰写,党史事业发展等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党史三卷、《执政纪事》、党史资料征集、党史联络等方面支出。
3、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58万元,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执行政府采购57.08万元。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接市财政局,衡财绩[2019]122号文件,我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形成评价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室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较大,项目经费相对较少,我们即将开展的党史陈列馆建设、“衡州丰碑”系列党史宣传活动等项目资金未予保障。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室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 2018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市级专项资金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8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政策和部署,组织和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印、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涉及党史的相关活动进行协调和管理;承担市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征编全市各个时期的党史资料;负责对全市性重大党史事件组织专题调查;完成中央和省委党史部门下达的党史专题资料征集任务。
3、负责地方党史项目库建设,编纂出版地方党史正本、书刊和党史普及教育读物。
4、负责党史陈列馆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党史网站建设;负责革命遗址的维护工作和《湘潮》发行、学、用,协调中共衡阳党史学会的有关活动。
5、负责开展地方党史研究工作;负责转化利用党史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存史的作用。
6、负责全市党史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7、负责市委党史联络组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老干部参与党史工作,撰写回忆录;负责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
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衡阳市委党史研究室是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室现有在职职工12人,离退休4人,单位共有三个科室,分别为:征研科、联络宣传科和综合科。
二、基本支出情况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358.83万元,较上年增加28.7个百分点,增加80.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1.5个百分点,增加13.3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实际收入358.83万元,较上年增加29.15个百分点,增加80.98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45.51万元,较上年增加15.37个百分点,增加4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8万元,较上年减少20.43个百分点,减少45.49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77.18万元,系保障我室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2018年本室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制定和完善了本室《公务接待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关怀慰问制度》《办公用品、物资购置制度》等制度。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4.4万元,较2017年减少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99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1.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7万元,较2017年降低30.92%,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万元,较2017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费用增加4.3万元,原因是2018年省委党史研究室指定室主任谢虹随省团赴俄罗斯、德国友好访问。2018年度“三公”经费均没有超标。
(四)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为29.0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22万元,增加63.07%。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支出168.3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9.11个百分点,增加了91.50万元。
2、项目支出168.33万元,是我室为完成党史正本撰写,党史事业发展等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党史三卷、《执政纪事》、党史资料征集、党史联络等方面支出。
3、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58万元,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执行政府采购57.08万元。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接市财政局,衡财绩[2019]122号文件,我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形成评价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室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较大,项目经费相对较少,我们即将开展的党史陈列馆建设、“衡州丰碑”系列党史宣传活动等项目资金未予保障。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室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 2018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10分 |
预算配置 10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程 60分 |
预算执行 20分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17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7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预算管理 40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5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8 | |||
过 程 60分 |
预算管理 40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30分 |
职责履行 8分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市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该部分总分)×8。 |
8 | |
履职 效益 22分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社会效益 | 10 |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8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12 | 12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7年决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2018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7.12 | 14.4 | 8.93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3.67 | 4 | 3.62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3.67 | 3.62 | ||||
2、出国经费 | 4.25 | |||||
3、公务接待 | 3.46 | 10.4 | 1.07 | |||
项目支出: | 58 | 168.33 | ||||
1、党史资料征集相关事务 | 58 | 164.87 | ||||
2、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 0 | 0.9 | ||||
3、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 | 0 | 2.57 | ||||
公用经费 | 24.12 | 24.84 | ||||
其中:办公经费 | 1.9 | 3 | 3.2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1.82 | 3.7 | 2.73 | |||
会议费、培训费 | 0.09 | 0 | ||||
劳务费 | 0.97 | 1 | 0.15 | |||
维修费 | 1 | 0.16 | ||||
工会经费 | 3.89 | 3.31 | 4.14 | |||
其他交通费 | 11.11 | 11.11 |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1.81 | 1 | 3.35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58 | 57.08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18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0 | 0 | 0 | 0 | 0 | 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2018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资金名称 | 党史资料征集相关事务 | 负责人 及电话 |
0734-8866856 | ||||
市级主管部门 | 中共衡阳市委 | ||||||
地方主管部门 | 中共衡阳市委 | 实施单位 | 中共衡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8 | 58 | 100% | ||||
市级资金 | 58 | 58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两书顺利出版 | 两书顺利出版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中国共产党衡阳历史》(第三卷) | 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衡阳历史》(第三卷) | 100% | 100% | 无 | |
《中共衡阳市委执政纪事》(2018卷) | 《中共衡阳市委执政纪事》(2018卷) | 100% | 100% | 无 | |||
质量指标 | 《中国共产党衡阳历史》(第三卷) | 保证两书顺利出版。 | 100% | 100% | 无 | ||
《中共衡阳市委执政纪事》(2018卷) | 100% | 100% | 无 | ||||
进度指标 | 《中国共产党衡阳历史》(第三卷) | 按照市室2018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 |
100% | 100% | 无 | ||
《中共衡阳市委执政纪事》(2018卷) | 100% | 100% | 无 | ||||
成本指标 | 《中国共产党衡阳历史》(第三卷) | 全年计划项目总成本58万元,其中:《执政纪事》20万元,《中国共产党衡阳历史》(第三卷)20万元,党史联络经费10万元,党史资料征集8万元。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精神,通过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 100% | 100% | 无 | ||
《中共衡阳市委执政纪事》(2018卷) | 100% | 100% | 无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中国共产党衡阳历史》(第三卷) | 通过项目的实施,重点围绕加强党史资料征集、党史宣传和党史著作出版,切实加强党史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
100% | 100% | 无 | |
《中共衡阳市委执政纪事》(2018卷) | 100% | 100%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中国共产党衡阳历史》(第三卷) | 存史资政,教育后人。 | 100% | 100% | 无 | ||
《中共衡阳市委执政纪事》(2018卷) | 存史资政,教育后人。 | 100% | 10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中国共产党衡阳历史》(第三卷) | 通过党史项目的实施,力争使全市党史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让人民群众满意。 | 100% | 100% | 无 | |
《中共衡阳市委执政纪事》(2018卷) | 通过党史项目的实施,力争使全市党史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让人民群众满意。 | 100% | 100% | 无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省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市直各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市直各部门组织指导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填写《自评表》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形成地区专项资金《自评表》,再审核汇总各地区专项资金《自评表》,形成市级专项资金《自评表》。 |